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學組長
張貼日期: 2025-05-27 07:58:34 點閱:68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910號函辦理。 二、依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」第4點第2款第4目規定:學校應督導教師實施多元評量,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,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。請貴校於定 期評量落實審題機制,並應考量評量目標、難易適中、命題合宜性等事宜。